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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布通知 规范微短剧行业审核与备案

科技大神柯林
02-07 0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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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旨在通过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规范微短剧行业的审核与备案流程。根据通知内容,微短剧将按三类进行分级管理:重点微短剧、普通微短剧和其他微短剧。

重点微短剧包括符合特殊题材、总投资额度达到100万元及以上、长短视频平台招商主推或在各终端首页首屏推荐播出等情况之一的作品,需报省级以上广电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查,并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备案公示管理。普通微短剧则指总投资额度在30万元(含)至100万元之间且非重点推荐的作品,同样需要省级以上广电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查。其他微短剧,即总投资额度不足30万元且非重点推荐的作品,由播出或为其引流、推送的网络视听平台负责内容管理和版权核定,并定期将审核信息报属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拟在平台首页首屏首推播出的微短剧需经国家广电总局复核,涉及重大题材或特殊题材的微短剧还需按相关协审工作机制进行审核。所有微短剧必须持有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完成相应上线报备登记程序,并在片头标注相应的许可证号或备案号。未标注许可证或备案号的微短剧不得上线传播,也不得为其引流、推送。

此次通知的发布,是对近年来微短剧行业快速发展中出现的内容质量参差不齐、商业化过度等问题的有效应对。通过科学化管理和差异化审核,有助于提升微短剧的整体质量和文化内涵,推动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为创作者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导和支持,为微短剧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